昆山法院高效化解12起“红双喜”商标专用权纠纷
作者:徐华 潘瑛 发布时间:2010-11-24 浏览次数:405
日前,昆山法院高效审结了12起“红双喜”商标专用权纠纷案件。该批案件均以原被告双方达成庭外调解、原告撤回起诉结案,同时被告均自愿履行完毕,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原告上海红双喜股份有限公司是“红双喜”商标的持有人,凭借着优良的产品品质和巨大的品牌知名度,其生产的乒乓器材以及羽毛球器材等产品一直是国际、国内市场的主导者,在广大消费者心中已具有广泛、持久的影响力。今年8月,原告发现昆山一些个体超市销售的羽毛球拍、羽毛球等“红双喜”系列产品疑似假冒伪劣产品,随即委托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并在公证员的监督下,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鉴别,均认定为假冒原告注册商标的商品。后原告对昆山12家个体超市提起诉讼。
由于被告均为个体超市,经营规模不大,销售产品大多从批发市场进货,经营者在法律认识上存在很多误区。被告大多都认为法律只是针对假冒商品的生产者而非销售者,同时认为自身零售假冒商品的行为,最多只是由工商等部门进行一定倍数的处罚,而非由司法审判来裁决。这些都使得被告在案件诉前调解阶段情绪激动,双方当事人矛盾异常尖锐。为此,法院知识产权庭派出资深法官组成合议庭,认真研究案情,积极开展调解。
为高效化解批量纠纷,主审法官在被告地址不详的情况下,利用周六时间亲自上门,挨个儿给被告送达应诉材料,了解被告情况,提前进行法律释明,给予当事人自行了解和咨询法律的时间。随后,法官又专门安排一个下午的时间,耐心给当事人讲解法律法规,利用其中个别具有法律意识的人员从旁说服教育,打开双方的心结。当得知其中一个被告身患残疾,法官还多次给原告做思想工作,最终使得该被告少支付了600元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