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文化是法院群体在长期的审判实践和管理活动中形成的一种共有的精神,是其特有的、共同遵循的一种价值观念、思维模式、行为准则以及与之关联的物质表现的总和。作为一种特有的文化形态,它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1、物质文化。即法院建筑的风格、审判庭的布局、装饰、法官办公室的设置、法槌的使用、法官的着装等;2、行为文化。亦称制度文化,即法院在从事审判活动、管理活动中形成的确保公正高效办案的规章制度等;3、学习文化。即法院干警在审判、管理活动中通过学习、培训、调研等活动,提高职业素质,提升司法技能和水平; 4、快乐文化。即法院通过举办丰富多彩的特色文化活动,在物质上和政治上从优待警,在干警中营造快乐氛围,增强职业荣誉感,让干警在工作中寻找快乐,在快乐中努力工作,从而带动执行力的提高,提升干警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5、精神文化。即法院在审判、管理活动中形成的独具法院特征的精神风貌、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等,精神文化是法院文化的核心和源泉。法院文化具有内外两方面的功能与作用,内部功能包括规范、影响法官的观念、价值取向和行为,形成一种共同的职业规范和职业追求;外部功能包括影响社会的法律意识以及对法律的尊重,从而带动全社会精神文明的进步。

 

一个缺少文化积淀的国家是苍白的,一个缺乏了文化根基和浓浓文化氛围熏陶的法院和法官群体也是难以令社会公信的。法院文化作为上层建筑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院群体的灵魂,决定着法院群体的价值取向,支配着法院工作人员的行为选择,制约着法院成员的思维和判断,规定着审判决策的背景,控制着司法审判活动的道德风险,影响着法院群体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一、当前基层法院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构建先进法院文化,需要对法院文化建设的现状进行客观的分析,以期做到有的放矢地提出其完善途径。不可否认,基层人民法院文化建设开展至今,取得了不少令人瞩目的成绩。但理性地看待法院文化建设的现状,我们仍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阶段,各法院也都还在边做边学,边试验边总结,边实践边宣传,法院文化并未形成为一套完善的系统工程。总体上还存在表面化、功利化、形式化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化。作为在审判工作最前沿的基层法院,绝大多数案件的审判执行任务均由基层法院完成,而基层法院人员编制大多严重不足,案多人少矛盾非常突出。绝大多数法官积案缠身,疲于应付繁重的审判、执行任务,难以分出精力投入到文化建设中来,影响了文化建设的顺利开展。  

 

二是学习宣传形式单一化。法院的学习宣传是法院文化建设的重要途径之一。学习宣传是靠职业化、理性化、德性化的内在心理主动勃发并促进升华的。法官也是活生生的人,也有丰富的情感,我们不能将法官丰富的情感局限在僵化死板的模式中。当前,有些法院的宣传学习仍然停留在读读文件、开开例行会议等传统的学习教育方面。这种方式的行政化、会议化和单一化,很难充分调动广大法官参与法院文化建设的热情。

 

三是法官职业素质大众化。目前苏北地区大多数基层法院的法官主体,是《法官法》实施前的人员,来源复杂,高校毕业生所占比例相对较小。大多数法官没有接受过系统的法律教育,知识老化,专业水平不高,缺乏系统的法律理论的学习和综合法律素质的培养。虽然在职培训逐渐增多,但仅靠这种短期灌输,效果不甚理想,干警素质发展滞后对文化建设水平的提升造成了一定影响。

 

四是不良风气影响扩大化。受当前社会大环境的影响,加之目前苏北地区法院待遇偏低,有的干警思想和价值观发生动摇,沾染了一些社会上的不良习气,不健康的文娱活动有蔓延势头。在工作上,不把精力放在参加法院文化建设的各项活动中,而是将其放在不健康的文娱活动中。长此以往,必然影响文化建设的开展,影响法院的形象。

 

二、基层法院加强文化建设的几点建议

 

法院文化建设是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一个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长远规划,统筹安排,稳步推进。本人认为,可以从“塑造一个精神,做好四个建设”方面加强基层法院的文化建设。
 

(一)法院文化建设的关键在于培养和塑造法院精神。

 

新时期基层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和队伍素质能否上一个新层次,首先在于是否具备现代化的司法意识和理念,说到底是一种文化。建设先进的法院文化,要培育具有人文特色的法院精神,法院精神是法院群体本质精神的高度浓缩,是法院文化的核心与灵魂。法院精神能够激发群体成员的责任感、尊荣感,调动成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群体的向心力、凝聚力。因此,在建设法院文化的过程中,必须十分重视法院精神的培育。法院精神要体现司法公平正义的“共性”,也要有本院的“个性”。但是,我们注意到一些法院没有从自身实际出发,不考虑是否符合群体精神本质,是否为群体共同认可,盲目模仿、刻意制造,提出偏离法院发展实际的“法院精神”,不仅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而且为群体成员所抵制。正确的选择应该是立足自身实际,认真总结、精心提炼最能反映群体共同意志,符合群体成员共同愿望的本质精神作为“法院精神”,同时还要广为宣传,细心维护,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功用,以向社会展示法院整体形象。我们沭阳法院在加大文化建设过程中,结合县情、院情和队伍现状,提炼出“尚法崇德、清廉为民、创新争优”十二个字作为沭阳法院精神,以此作为建设法院文化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在此基础上,由我们法官自己作词,邀请专业人士谱曲,创作了“沭阳法院之歌”作为法院精神的外化载体,并通过对全院干警的教唱,参加上级法院和全县组织的合唱比赛,扩大宣传效果,使干警对歌词意境和法院精神牢记于心,强化干警的认同感。几年来,沭阳法院精神一直是我院团结拼博、争创一流的强大动力,也是激励广大干警无私奉献、勤勉工作不竭源泉,有力地促进了我院全面工作的开展。

 

(二)以“硬件”建设为基础,倾力打造文化载体。狠抓法院的“硬件”建设。注重营造庄严、公正的审判环境,着重体现审判机关作为社会公平与正义维护者的庄严稳重形象。在法庭外观设计上力求突出审判特色,明快中凸现庄重、威严,使人自然产生敬畏、尊崇之情。在审判法庭和办公区内部要加强法院文化的营造,体现法院文化的内涵。要不断增加文化建设的科技含量,加大对高科技的投入,力争使办公设施进一步现代化、信息传输进一步网络化,实现文化资源的共享。要不断增添文化场所,扩大阅览室、图书室、院史陈列室、娱乐活动室和健身房等,努力创造宽松、和谐、健康、高雅的文化氛围。

 

(三)以“软件”建设为抓手,不断丰富文化平台。每年应采取专题座谈、系统学习、专家讲座、法官文化沙龙、演讲比赛、知识竞赛、调查研究等生动活泼的文化形式,对法官进行理论引导。使法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利益观,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宗旨意识、责任意识,认真行使权力,公正高效审判。要经常开展文体活动,丰富法官业余文化生活。通过生动活泼、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使广大法官在繁重的工作之余,加强身心健康锻炼和人文品格修养,形成努力追求业余生活高品位、高格调的法院文化氛围。

 

(四)以“制度”建设为保障,着力塑造精英法官。一是要以公平的机制使用人。善于运用“双推双选”、“竞争上岗”等形式把在长期实践中摸索出来的法院管理制度固定下来,使其成为公正用人的机制,清正廉洁的机制,激励人才的机制,给每个法官以公平的机会,使每个人的能力都能得到充分发挥。二是要以人性化的管理激励人。重视法官个人因素在审判实践和法院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做到在工作中的人性化管理与生活中关怀相结合,利用各种手段,创造各种条件满足法官的物质与精神需求,充分调动和发挥法官在审判工作和法院建设中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三是要以严格的制度约束人。法院要建立约束法官言行的规章制度,以制度管人。从法官服饰穿戴、待人接物等点滴小事做起,养成符合职业特点的行为习惯,言谈举止体现公正、高效、廉洁、文明的职业特征,遵守司法礼仪,注重司法文明。

 

(五)以“模范”建设为引领,营造健康向上氛围。首先要发挥领导者的倡导和示范作用。在法院文化建设当中,领导起着十分关键的作用,要用领导者的高度重视、积极倡导和亲身实践推动法院文化不断丰富和发展。其次要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先进典型是法院精神文化的人格化,对法院文化的成型与强化起着重要的作用。法院应不断挖掘、培养、树立体现时代精神的先进典型,用榜样的力量不断昭示法院精神文化的丰富内涵和巨大动力,用先进典型的人格魅力推动法院群体共同意识的形成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