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被撞身伤残 肇事者竟然是父 保强险损失获赔
作者:陈勇 发布时间:2010-11-23 浏览次数:392
因意外两岁儿子被父亲驾驶的机动撞倒致伤,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后诉讼肇事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其损失。近日,射阳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审理后认为:交警部门对本起事故作出的责任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本院予以采信。因小乾的父亲驾驶的车辆在被告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故对于小乾隆听信尖由被告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赔偿限额内予以赔偿。原告各项损失为46592元,其损失均在交强险限额内,故应当由保险公司全额负担。遂作出被告保险公司赔偿原告各项损失46592元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