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离休老干部老有所为
作者:陆德山 发布时间:2010-11-23 浏览次数:274
省法院老干部队伍是一个“老有所为”的老先进集体,以老干部为成员的离退休法院工作者协会曾多次获得全国和全省“老有所为”创新奖。他们退休不褪志,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为调解纠纷、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维护稳定作出了新的贡献。
老干部应邀参加省法院咨询委员会。原副院长宋宝林担任咨询委员会主任,原副院长蔡则民、原纪检组长曹立久担任副主任。在咨询工作中,对涉及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向院党组提供咨询意见;反映和研究新形势下法院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反映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离退休法院工作者协会以普法为基本任务,组织老干部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每逢重大法律法规、重要政策出台和重要纪念日,组织老干部在市民广场等公共场所宣传法律法规以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走进社区、企事业单位普法,有针对性地组织有关房地产、婚姻家庭、交通安全、妇女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法律讲座。给企业员工上法律课,帮助企业防范经济转型中的风险;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结合青少年的思想品德课讲解如何明辩是非,努力消除不良社会现象对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影响;提供咨询,无偿接待来访人员,耐心倾听来访者诉述,努力通过对个案法律问题的解答,以事论法,宣传法制,提高当事人的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