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青年吸毒成瘾 为财敲诈再入狱
作者:郑飞 发布时间:2010-11-22 浏览次数:363
曾因敲诈勒索被判刑,不思悔改“重操旧业”再入狱。近日,丰县法院审理了一起敲诈勒索案,被告人李生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所得赃款予以追缴,发还被害人。
无业游民李生是丰县某镇上无人不知的小混混,2010年3月李生到镇上的药店买药,在得知药店老板姓王的情况下,谎称:“王哥,有人找我砸你店,你是不是得罪什么人了,小心点。” 一时害怕又求平安的王老板情急之下相信了李生,忙问:“能帮我解决吗?”于是李生顺水推舟,说只要给他8000块钱就能帮王老板把这件事情解决,王老板将店里的8000块钱都给了李生,想要破财免灾。谁知下午李生再次打电话、发短信向王老板索要7000块钱“消灾费”。王老板实在害怕,于是报警。李生还以同样的方法敲诈勒索某家具店16000元。原来李生一直有吸毒的恶习,为此欠了他人上万元,刚拿到手的8000块钱全部还了帐。
另查明, 2003年李生因犯盗窃罪被丰县法院判处管制一年;2004年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2008年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威胁手段,强行索要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告人李生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李生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