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魔音男声谈恋爱 诈骗女老师20万获刑
作者:孙海雷 耿贵贤 发布时间:2012-10-17 浏览次数:335
一初三女生“魔音”男声与女老师谈恋爱,骗得20多万。近日,江苏省射阳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薛某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本案所涉非法所得人民币十七万一千五百元,责令被告人薛某退赔,发还被害人。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薛某原系射阳县某中学初三学生,被害人侯某系其老师。2010年6月下旬至同年12月期间,被告人薛某虚构名为杨某某的未婚男青年,采用手机发短信、网上聊天以及利用手机魔音功能与被害人侯某通话等方式,以欲与被害人侯某谈恋爱等手段,诈骗作案22起,骗得侯某人民币计201500元,被告人薛某将所骗钱财予以挥霍。
被告人薛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另退出赃款人民币30000元,已发还给被害人。
法院认为,被告人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依法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薛某的犯罪事实清楚,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
被告人薛某犯罪时不满18周岁,案发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退出部分赃款,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