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邺法院五项措施 优先审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
作者:王志红 发布时间:2010-11-22 浏览次数:257
最近几年,南京河西正进行新城大建设,广大农民工发挥了重要的作用。2014年第二届世青会将在南京举行,南京河西又开始了新一轮标准更高的城市建设。由于种种原因,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问题比较突出,严重影响了农民工的工作、生活,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当地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春节将至,为了让农民工拿到足额工资回家过个好年,
一、对当事人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发生纠纷而提起诉讼的,法院及时立案受理,庭领导就近排定开庭日期。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复杂案件,法院审判委会委员提前介入,优先研究,及时审签;二、在审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时,农民工申请先予执行但不能提供财产担保的,法院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三、凡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一律应用简易程序审理,做到案件快审、快执。对拒不履行调解和判决给付义务的案件,由案件承办人负责督促执行。四、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介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告知农民工解决工资拖欠问题的正确途径及方式、方法。五、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经济确有困难的,根据当事人申请,依法决定减、缓、免交诉讼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