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金湖县一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到法院起诉要求追索发包方拖欠的工程款,涉及40余户农场职工,涉案金额40余万元。经审查,金湖法院发现这批案件较为特殊。一是案件的主体特殊。金湖法院辖区内的复兴圩农场为解决农场职工的居住问题于2007年划出一块土地由农场职工集资建设住宅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建筑商与参与集资建房的农场职工分别签订,五幢住宅楼形成了60份施工合同。二是纠纷形成的时间较长,原因复杂。工程于2008年交付使用,此后建筑商为追索拖欠的工程款多次与农场职工发生矛盾,农场职工提出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拒付工程款,双方矛盾日益加深。三是临近年关,建筑商面临给付农民工工资的压力,处置不妥会影响社会稳定。

 

为妥善处理这批纠纷,金湖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决定采用诉前调解的方式联手县矛调中心共同化解。11112日,金湖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和县矛调中心选派6名精干力量深入纠纷发生地,对纠纷进行调处。调解人员到达现场后经了解发现部分职工态度较为坚决,部分职工持观望态度,其中5号楼的12户职工态度尤为坚决。调解人员分析情况后认为先调处好5好楼12户职工的纠纷后其他问题即可迎刃而解,决定先调处较难的5号楼问题。

 

1月的天气异常寒冷,复兴圩农场濒临高邮湖,气温更低于金湖其他地区,调解人员不顾寒冷,积极投入到紧张的工作中。他们认真的了解情况,认为不能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简单的判定工程一经交付使用质量即视为合格,而要考虑到农场职工的实际情况,钝化矛盾。因此,他们一方面做建筑商的工作,动员他们作适当让步;另一方面,他们积极争取复兴圩农场领导及基层组织的帮助,加强对集资建房户的工作。工作进行得异常解难,直至11日下午630分,才有5户达成协议并给付了工程款。但调解人员认为工作虽然艰苦,只要开好了头就说明工作是可以进行下去的。于是12日一早,调解人员又投入到紧张的工作中。至当日下午,5号楼12户纠纷全部调解成功,其他观望的集资建房户也开始主动与建筑商商谈纠纷解决方式,6名调解人员才满意的拖着疲惫的身体离开复兴圩农场。

 

13日上午,调解人员总结了这次调解的经验,认为合适的调解方案、争取基层组织的配合、知难而上的工作精神是这次调解成功的必然要素。同时,从建筑商那里传来消息,纠纷涉及的所有问题已全部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