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阶段来,宜兴法院创新工作机制,在原有司法技术辅助工作的基础上,实行法医到庭接受承办法官及当事人咨询并参与调解的工作方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今年610月,共到庭咨询6次,当庭调结案件6件。

 

自愿为先,自主选择解决方案。当事人对案件中涉及法医鉴定类的专业性问题有异议的,由承办法官明确详细向其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后,当事人可自主选择法医学咨询或申请鉴定。如当事人对法医出具的咨询意见有异议的,仍可启动鉴定程序。

 

便捷为上,随时到庭接受咨询。积极与各业务庭负责人联系,形成部门联动机制。有涉及法医鉴定的案件时,承办法官在确定案件开庭日期后或在庭审过程中,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随时通知法医到庭接受咨询,最大限度地方便当事人诉讼,降低诉讼成本。

 

公正为重,客观出具咨询意见。法医在对案件事实了解清楚的基础上,根据相关规定公正客观地当场出具咨询意见,供当事人及法官参考。把咨询意见出具情况纳入司法技术辅助人员业绩考核范围,对意见书存在严重误差或失实的实行差错责任追究。

 

和谐为本,积极参与调解工作。对案情较为简单尤其是矛盾争议焦点集中在法医鉴定问题上的案件,利用接受咨询的有利时机,提出可行的调解方案,缩小双方的意愿差距,引导或促使当事人选择调解方式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