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金涨价起冲突 雇凶伤人进班房
作者:张绍萍 发布时间:2010-11-16 浏览次数:411
近日,淮阴法院审理了一起因租金涨价发生纠纷后雇凶伤人的刑事案件,并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邓某有期徒刑八个月。
广东籍的邓某,系淮安市淮阴区广大环球家俱超市的经理。2007年9月份,邓某与“双虎”家私经营户张某因家俱城内经营场地租金涨价问题发生矛盾,为此,邓某于2007年9月底请韩某为其找人殴打张某,并答应付报酬给打架者。韩某以亲戚在家俱城被人欺负为由,请周某帮忙打架,周某又邀请陈某帮忙打架。
法院审理认为,邓某与被害人发生纠纷后,伙同他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属于共同犯罪。鉴于邓某认罪态度较好,且系初犯、偶犯,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