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法院妥处一起当事人亲属两次自杀的的执行纠纷
作者:何寿青 郭兆斌 发布时间:2010-11-16 浏览次数:416
日前,高邮法院执行人员当场制止当事人亲属的两次自杀行为,并现场组织协调,成功化解矛盾,圆满执结该案。
丁某等6人为追索朱某拖欠的28000余元劳动报酬向法院申请执行。朱某已数年不回家,且从不过问妻女生活,其妻在村里开杂货店维持生计,对案件执行非常抵触,性格敏感,情绪激动。丁某及其代理人亦非常不满,集体到法院信访,认为法院执行执行不力,并声称准备采取极端行动。为此,该院决定让丁某代理人随队参加执行活动。
当该院执行干警来到朱某家中,朱妻当即手持菜刀扬言自杀,承办人强行夺下菜刀,采取稳控措施,确保现场安全,同时开展说服解释,帮助朱妻恢复冷静,保持平和,并要求其配合法院执行。朱妻认为家里确实无力承担执行义务,丁某代理人要求查封小店,朱妻见状再次情绪失控,拿出“甲胺磷”剧毒农药,迅速打开瓶盖,仰头便喝,危急中承办人出手打飞药瓶,朱妻自杀举动再次被强行制止,但农药四溅,药味浓烈,多位执行干警皮肤被灼伤,现场引来众多围观群众。
承办人一方面努力安抚朱妻情绪,另一方面重点开展群众工作,说明事发缘由,宣传法律规定,动员被执行人亲友帮助解决问题。丁某代理人见状也极为震撼,认为该院执行措施已到位,表示愿意做出让步,通过3个小时耐心细致的协调工作,被执行人亲友现场筹集28000元,丁某等6人放弃其他款项,该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