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口房屋装修霸占妹屋 法院依法判决立即搬离
作者:王裕惠 丁文娟 发布时间:2010-11-16 浏览次数:345
近日,在江苏省无锡滨湖区法院的法庭上,出现了一对兄妹俩。妹妹以原告身份将霸占其房子多年的哥哥告到了法院。法院查清事实后依法判决哥哥搬离妹妹房屋。
2003年哥哥住进了妹妹家另一套房屋。妹妹多次要求哥哥迁出,但均被哥哥以各种理由拒绝。为此,近年来兄妹俩产生了一些矛盾。妹妹遂起诉至法院要求哥哥立即迁出,并承担以前口头约定的每月1000元的一年租金,计12000元。看着从小一起长大的妹妹,哥哥傻了眼,同意搬出。但自己的所分配的房屋正在装修,到2011年5月他才肯自动搬迁。当时住进去时没有任何约定要付租金,所以不承担任何租金。
法院认为:公民的合法权益应受法律的保护。哥哥无法律依据占有他人房屋,妨害了妹妹作为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故法院支持妹妹要求哥哥搬出房屋的诉讼请求。妹妹主张要求哥哥承担租金无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哥哥的辩称无法律依据,法院也不予采纳。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