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老人做投资须谨慎
作者:张伟 发布时间:2010-11-16 浏览次数:351
两位退休老人,因为轻信社会上的投资公司,在高利率的诱惑下贸然拿出自己的“养老钱”做投资,结果非但没有获得预想中的高额回报,还险些连本金都拿不回来。
朱老伯退休前是某国企的职工,今年已经72岁了,退休多年,在家养养花草,抱抱孙子,本来日子过得挺悠闲的,可是自己儿子媳妇工作不是很理想,过日子虽然不成问题,但难免为了小孩大笔的教育开销犯愁,朱老伯是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偶然的一次机会,朱老伯听熟人说如今钱存在银行还不如借给一些投资公司做投资划算,回报速度快收益高。朱老伯一听就心动了,几番辗转之下,托朋友联系了投资公司,表示愿意投资,希望帮他物色投资项目。
没过几天,投资公司就告诉朱老伯,有一个做工程的杨姓大老板,由于项目很大缺少流动资金,需要借钱,借款期限三个月,总额四十五万元,回报相当高,年利率大约在24%左右。朱老伯一听相当激动,这可是银行利率的好几倍啊!可接着又为难了,朱老伯原来的单位是个国企,虽然福利待遇不错,但是毕竟都是老早的事了,现在退休了,手上也没多少现金,大约能凑个二十二万左右,但是跟需求的款项相差太大。朱老伯把困难告诉了投资公司,投资公司表示,可以另外联系一个投资人跟朱老伯合资,而公司后来找的合资人,正是计阿姨。
计阿姨原来在学校工作,58岁,刚退休没几年,最近儿子要结婚,大笔的开销让计阿姨一家着急上火。于是找到了投资公司,希望能在短期内筹一笔钱急用。经过协商,朱老伯同意跟计阿姨一同投资,由朱老伯,计阿姨和借款的杨老板直接协议借款。这时朱老伯和计阿姨提了个要求,希望能由杨老板提供一个担保,由于杨老板急需用钱,思考再三便找到了朋友于金明、居国芳夫妇做中间人,由于金明、居国芳与两位老人分别签订借款抵押合同,并用他们名下的两套房产作为抵押,并在有关部门做了抵押登记。另外,为了分清三方的权利义务,还另签了一份协议释明三方权责,两位老人这才放心地将钱借给了杨老板,毕竟这可是两位老人多年积攒的养老本钱啊!
三个月很快就过去了,可两位老人除了在头两个月收到了约定的利息,之后就再也没有收到过钱。这下朱老伯跟计阿姨可急坏了,打电话,不是忙音就是关机;找投资公司,可投资公司明确表示,当时只负责联系,合同是你们双方自己签的,接下来的事情人家投资公司根本就不管。两位老人着急之余,多次上门催讨,可杨老板终日在外根本找不到人,而于金明,居国芳则表示,当初说好他们负责提供抵押房产,至于付款应该是杨老板的责任。经过几个月的催讨,筋疲力尽的两位老人无奈之下只得将签署抵押合同的于金明和居国芳诉至法院。
法庭上,杨老板表示由于临近年底,资金紧张,实在没有钱可以归还。考虑到两位老人的实际利益,在承办法官多次调解之下,杨老板和于、居夫妇终于确定了还款期限,双方达成了一致的调解协议:杨老板欠两位老人的欠款,在半年之内分两笔付清,如果逾期未能按期履行的,两位老人可就余款一并向三名被告申请执行。
虽然不能立即拿到钱,但是朱老伯和计阿姨好歹放下了心。可好景不长,第一期付款的日子马上就到了,朱老伯和计阿姨隔三差五就去银行查账,可银行卡上始终空空如也,再打三名被告的电话,这三个人如同人间蒸发,好像突然消失了一样。两位老人的心一下子凉了,这几个人,不会真的就找不到了吧!那自己的血汗钱该怎么办呀?没想到一把年纪了,竟然还碰到这么一帮老赖们。
无奈之下,两位老人又来到了法院,向法院提起了执行申请。法院经过多方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有几个比较隐蔽的账户上是有钱的,根据查证,最终执行人员分两次扣划了50余万元,并通知了被执行人。这些老赖们在得知自己银行账户里的钱都被法院扣划之后,这才慌了神。经过之后的沟通做工作,三名被执行人主动偿还了之前欠朱老伯和计阿姨的钱。
朱老伯和计阿姨在拿到钱的那一刻,心情颇有点激动,回想这几个月的经历,朱老伯说最开始知道要不回钱来时,急得差点心脏病都犯了。计阿姨也表示,要是这些本金拿不回来,真不知日子该怎么过,当初要不是贪图一点小利,也不至于有今天这样的结果。
不过,朱老伯和计阿姨还算是幸运的,至少当初出借钱款时他们想到了要对方提供担保或者抵押。据承办法官介绍,现在社会上一些不法的、没有资质的投资公司,甚至专门针对一些退休老人进行诈骗,拿到钱后便人去楼空,使得一些老年投资者血本无归。如今很多老年人手中多多少少会留一部分养老金,对于一些以高额回报诱骗上当的现金,希望各位老年人多留一个心眼,尽量通过正轨投资渠道进行投资,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文中人名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