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钱铤而走险 入狱后悔莫及
作者:王洪娟 发布时间:2010-11-15 浏览次数:395
年收入近10万元却不满足,将单位安排运输的物品私自出售、获利35万元,贪婪的马某为此获刑10年、罚金十万元。
马某与泗阳某物流公司是长期运输合作关系,他主要负责运输宿迁某知名白酒及赠品到全国各地经销商处。
庭审中,马某表示很后悔,都怪自己贪心不足,一心想多赚钱快发财,外逃这三四个月时间过得不是人过的日子,一定要好好改造,重新做人。
宿城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马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一审判决马某有期徒刑十年,罚金十万元。
一审判决后马某没有上诉,该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