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收入近10万元却不满足,将单位安排运输的物品私自出售、获利35万元,贪婪的马某为此获刑10年、罚金十万元。

 

马某与泗阳某物流公司是长期运输合作关系,他主要负责运输宿迁某知名白酒及赠品到全国各地经销商处。2010121,马某根据物流公司安排到酒厂装白酒及打火机、扑克牌、伞等赠品,计划运至湖北各地经销点。次日,马某私自将货物运输至南京,将部分货物出售给南京某公司,获利35万元。后又将部分白酒及赠品通过南京一物流公司发至湖北,剩余少部分赠品被其藏匿然后携款逃匿。经鉴定,马某私自销售的白酒及赠品价值人民币42万元。201059,马某被抓获归案,交出赃款23万元。

 

庭审中,马某表示很后悔,都怪自己贪心不足,一心想多赚钱快发财,外逃这三四个月时间过得不是人过的日子,一定要好好改造,重新做人。

 

宿城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马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一审判决马某有期徒刑十年,罚金十万元。

 

一审判决后马某没有上诉,该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