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惠妻生女娃后意外患病 糊涂夫起诉离婚情法不容
作者:程庭刚 杨水芳 发布时间:2010-11-15 浏览次数:423
近日,射阳法院耦耕法庭审结一起离婚纠纷,提起离婚之诉的丈夫在法庭之上遭到妻子娘家人的强烈不满。庭审结束后,他们纷纷指责原告不讲夫妻情面,除了重男轻女,还要抛弃患病的妻子。
原告诉称:我与被告性格不和,婚前缺乏了解,婚后经常发生吵闹。我长期在外打工,被告长期居住在娘家,双方未能建立起夫妻感情。2009年10月,双方发生矛盾后被告王某回娘家居住,现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请求法院判令原、被告离婚,婚生女孩随原告生活,被告贴补抚育费。
被告辩称:我与原告是2004年经人介绍相识恋爱的,双方在充分了解后才领取结婚证的,婚初夫妻双方感情很好,两人一起到上海打工时互敬互让、相处融洽。2006年11月我生育一女孩后,原告的父母重男轻女,对我不满才导致夫妻两人产生矛盾的,我到娘家住是因为我身患重病,在原告家无人照料,我不同意离婚。
射阳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因被告王春霞身患甲亢疾病及其他家庭生活琐事,原、被告间产生矛盾,导致夫妻感情不睦,原、被告之间的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有和好的可能。望双方互谅互让,珍惜夫妻感情。遂驳回原告范某要求与被告王某离婚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