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法院规范工作人员业外活动
作者:张银官 徐蕾 发布时间:2010-11-15 浏览次数:230
东台法院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廉政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规范工作人员业外行为。
规范案件审理,坚决杜绝“请托说情之风”,杜绝人情案、关系案和金钱案的存在,严禁任何人超越职权。深入开展“万起案件评查”活动、“廉洁司法示范庭”创建活动、“百案回访”活动,真正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提醒干警时刻注意人民法官的形象,不得接受案件当事人、代理人安排的宴请、娱乐、健身、旅游等。加强各类媒体的舆论宣传作用,在机关及法庭的LED大屏上向社会公开业外活动纪律的内容,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营造全社会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
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违反业外活动纪律的情况,一一登记在案,并认真调查核实。对于违法违纪行为,一经查实,依照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决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