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2日,泰州市高港区新一届人民陪审员任命仪式在法院举行,全区30名来自各行各业的人民陪审员在经过考察、考核合格后被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为高港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任期5年。高港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振东宣读了任命人民陪审员的决定,随后向人民陪审员颁发了任命书。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及法院全体人员出席了任命仪式。

 

在任命仪式上,高港区法院院长胡欣荣对新当选的人民陪审员表示祝贺,同时希望人民陪审员不负历史使命和人民重托,积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好“审判员”、“调解员”、“联络员”、“信息员”、“宣传员”、“监督员”的六员作用。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振东在仪式上作重要讲话,他强调,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是法律法规赋予的崇高职责,也是维护司法公正的现实需要,人民法院要积极创造条件,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为加强和改进人民陪审员工作营造良好环境,不断适应新形势下司法改革和审判工作的需要。同时,人民陪审员要进一步提高思想意识,增强责任意识,强化为民意识,加强业务学习,严格依法履行职责,要充分发挥自身来自基层的优势,切实当好法律的捍卫者和人民群众利益的维护者,以饱满的热情和务实的行动,为建设法治高港、和谐高港作出应有的贡献。

 

来自基层的两名人民陪审员代表在任命仪式上作了表态发言,他们表示将时刻牢记人民陪审员的身份,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社会公平正义,做一名勤政廉洁、群众满意的人民陪审员。

 

同日,高港区法院人民陪审员岗前培训班正式开课,具有丰富审判经验和较高理论水平的刑事、民事类法官进行了授课,重点针对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进行了详细解读。30名人民陪审员经过系统的培训,即日起开始正式上岗,担负起人民陪审员的光荣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