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粮食谎称先装车后付款,趁人不备开车离开,逃脱不成竟付假币。近日,丰县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诈骗案,被告人李华军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101月底,李华军和母亲在丰县华山镇收购小麦和玉米,李华军跟农户老张讲好小麦收购的价钱,遂将1600余斤小麦过磅后装上李华军开来的农用三轮车,随后李华军谎称西边家还有卖玉米的,让老张先算好账,待会回来再给钱,不料李华军驾车直接离开,在逃离过程中,农用三轮车扎到石头上翻了车,遂落案。另查明,李华军用同样的方式盗窃该镇另一农户玉米3000余斤,此外,李华军在收购他人小麦玉米逃脱不成时使用假币付款给农户,共作案四起,骗购被害人粮食价值3000余元,给多户农民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华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其使用假币骗购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所得赃物应予以追缴,发还被害人。遂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