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大事非儿戏 尚未相知莫牵手
作者:程庭刚 杨水芳 发布时间:2010-11-12 浏览次数:439
近日,射阳法院审结一起80后离婚纠纷。虽然,案件最终以调节结案,但个中情由,令笔者难以释怀。
原告路某(男)与被告王某(女)系射阳县本地人,两人早在四年前就经人介绍相识,之后不到半年就牵手迈入婚姻生活。现年27岁的原告今年十月份具状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理由是被告常年呆在娘家,婚姻关系名存实亡,请求法院判令双方离婚并由原告抚养刚满4岁的女儿,被告贴补抚育费用。
被告王某辩称:原告在家庭生活中什么事都听其父母的,我们吵架时原告父母还打骂我;原告在经济上也没有足够的能力养家糊口。我没有老是呆在娘家,是原告家实在呆不下去了。我与原告举行农村婚礼时只有19岁,第二年才补领结婚证。我们互相不了解,性格不和,婚后老是吵架。
法庭之上,原、被告就小孩抚养问题,日常生活开支以及走亲访友问题争吵不休。庭审结束前,承办法官心平气和地为双方做调解工作,但双方言辞激烈,互不忍让,难以劝和。
庭审结束后不久,原、被告找到承办法官说他们已经自愿达成一致调解离婚意见,要求法院出具调解书并当场在离婚调解协议上签字。事后,双方平静地离开了法庭。
婚姻大事,绝非儿戏,在尚未相互了解的情形下,草率结婚,不懂得相互包容,姻缘难续,必然会留下一段难以忘却的心路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