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婚数月闹分手 和好有望不应分
作者:陈勇 发布时间:2010-11-12 浏览次数:380
夫妻结婚有十余载,双方补办结婚登记后协议离婚,后经亲友劝说双方又进行了复婚登记,后又因琐事发生矛盾,妻子诉讼要求与丈夫离婚。近日,射阳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
妻子杨某与丈夫刘某于1991年农历正月按照传统方式举行婚礼,同年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系自主婚姻,且生有子女,虽为家庭生活琐事,发生矛盾致夫妻关系不睦,但只要原、被告双方各自改正自身不足,互敬互爱,珍惜夫妻感情,顾及家庭子女利益,原、被告之夫妻关系应能改善。鉴于原、被告之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遂作出驳回原告杨某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