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去平衡的婚姻
作者:方树清 发布时间:2010-11-12 浏览次数:201
人们常说,婚姻中夫妻双方的差距不能过大,否则容易产生矛盾。这话不无道理。
近日,东台法院安丰法庭审结了一起离婚案件。练某与李某从小属于 “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同居长千里,两小无嫌猜”的关系,双方的家庭背景也十分相似。1993年元月6日二人登记结婚,婚后生活其乐融融。但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丈夫李某从单位下岗后,也曾努力找工作,无一技之长的他却只能找些小工做做。妻子练某单位的效益还不错,此时家庭的天平便开始向练某倾斜。强烈的自尊心,使得李某逐渐不能忍受妻子的“强人脾气”,家庭矛盾开始凸显。后来练某因单位改制而进入供电公司,双方的经济差距变得更大。李某自从下岗后也没有学过什么手艺,过着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日子。双方因此经常发生争吵,横在双方之间的婚姻天平已经完全倒向妻子,话语权始终掌握在妻子手中,大男子主义的李某显然受不了妻子的颐指气使。但双方并未因此撕破脸皮,仍然维持着不离不弃的状态。
终于有一天,埋在双方之间的地雷因女儿考取高中,练某要去校外租房照顾而爆发。李某怀疑练某借口照顾女儿在外租房方便跟他人约会,于是三天两头去练某租住的地方查询,双方之间的僵硬局面因此一发不可收拾。面对这段没有任何意义的婚姻,练某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李某离婚。
最终,经法院调解原告练某一次性贴补被告20000元终结这段已经失去平衡的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