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虎丘法院积极运用诉前协调圆满化解涉及多单位的行政争议
作者:寿晓婷 发布时间:2010-11-12 浏览次数:241
在民商事案件诉前调解取得一定成效的基础上,虎丘法院积极尝试在行政诉讼案件立案阶段引入协调机制。近日,该院行政庭整合多方资源,成功化解了一起纠纷时间长达3年涉及多单位的行政争议。
原告袁某承租许某的住宅经营话吧,后该户涉及“城中村”改造动迁项目,街道多次要求许某依法清退袁某的承租房,因袁某以要求补偿为由而未成。街道为了动迁工作的按时进行,组织了工商、公安、城管等相关部门于2008年4月、2009年8月两次对袁某经营的话吧内的物品进行了清理及暂扣。袁某不服,多次信访、上访未果,后诉讼至虎丘法院。
虎丘法院接到诉状后,对此案高度重视,及时向区委及政府领导汇报,主动争取领导支持,积极开展诉前协调工作。此案经汇报后受到了区委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并作出批示,为法院进一步开展协调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此后,法院一方面加强与街道及相关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帮助其找出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促成其与袁某当面沟通、平等对话,共同协商解决方案。另一方面耐心细致地做好袁某的思想工作,做好法律释明工作,对其不合理的要求从法律、现实两方面入手进行分析讲解,使其认识到其漫天要价的做法缺乏法律依据和现实依靠。最后,在法院多方协调下,争议双方在互相尊重、态度真诚、有理有据、合法合理的氛围中,多次进行圆桌协商,并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袁某当众表示从此将息诉罢访,一起困扰多个行政机关数年的行政争议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