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开发区法院警车违专项治理零事故零违纪
作者:张邢霖 发布时间:2010-11-12 浏览次数:270
南通开发区法院从2010年5月起对警车违规问题开展了为时六个月的专项治理,规范警车的使用和管理,加大对警车违规问题的整治力度,活动期间未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未发现一起违规现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严格整顿确保行驶安全。该院大力开展“三会一课”教育,即定期召开思想教育会、安全防范会、业务培训会和事故警示教育课,并由驾驶人员作出安全驾驶的保证承诺,促进驾驶员强化纪律观念、业务技能、安全意识。
严格控制确保形象安全。专门成立“警车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坚决杜绝挂假牌、乱挂牌的情况发生。认真执行“公车不得私用”的规定,对非用于执行公务的借车要求一律不予准许。严格控制警灯警笛使用,要求驾驶人员必须按要求使用警灯警笛。严禁将车辆停放在饭店、浴室及娱乐场所附近。
统一派车调度提升运转效能。该院根据保障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实行车辆分类派遣制度。实行层级审批制。市区范围内用车由部门负责人审查批准,本市外县区用车由部门负责人审查后报办公室批准,南通市外用车报分管院长批准,确保车辆使用情况的真实性。实行用车预约制。各用车部门需提前申报用车计划,确保车辆使用效率的统筹性。
统一推行准驾提升工作效能。该院根据提升效率、满荷运转的原则,推行警车兼职驾驶员制度。驾龄达一年以上的干警经申报,参加警车兼职驾驶员考试,由交巡警大队考官考核通过后取得警车准驾证,方可驾驶本院警车。实行同步制。对兼职驾人员的管理,按照本院驾驶人员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教育、业务技能测试等,在提升工作效率的同时加强安全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