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脉相连 生儿岂能不养儿
作者:仲璐 发布时间:2010-11-11 浏览次数:355
近日,金湖法院审结一起抚养费纠纷案,女儿因物价上涨请求父亲增加抚养费,父亲对此不理不睬,无奈之下女儿将父亲告到法院。
今年11岁的邱雨洁(曾用名吴秋婷)系金湖某小学学生,2006年父亲起诉离婚时经法院判决自己随母亲生活,父亲每月支付自己抚养费100元。几年来物价不断猛涨,父亲依然每月支付100元,仅凭母亲微薄的工资已经难以维持自己正常的学习、生活。但父亲一直以自己已改随母姓为由不肯增加抚养费。无奈之下只好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
被告吴兆春在庭审中辩称,自己已按要求尽了抚养义务,离婚后被告年都按时支付原告的抚养费,物价上涨是正常的经济规律。现在我每月还有房贷要还,经济负担也很重,且原告要求增加抚养费完全是其母亲的意思,不同意增加。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作为原告生父,理应对其履行抚养义务,物价上涨虽然是经济规律,但根据本地现有的生活水平衡量,100元确实难以维持原告的正常生活。现原告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理由正当,对此予以支持。在庭审中经主审法官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调解被告吴兆春自2010年9月起,每月支付原告邱雨洁抚养费240元至其独立生活之日止。一场父女间的抚养费之战也落下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