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高港法院高度重视诉前保全工作,规范开展诉前保全工作,对符合诉前保全条件的案件坚决裁定执行。该院近两个月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类案件立案40件,其中已保全7件诉前保全案件,保全率达17.5%,扣押车辆总价值44.5万元,保证了起诉后调解工作的顺利进行,解决了执行难的问题,切实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热情服务,申请便利。对当事人来院咨询或申请诉前保全的,告知其应当提供的相关材料。在窗口便民栏内放有《申请诉前保全须知》,方便当事人了解申请诉前保全的权利和条件。

 

层层把关,审查严格。对于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该院坚持依法严格审查诉前保全的条件,每个案件在立案法官初步审查申请材料后,都交由立案庭负责人亲自把关核查,特别是对于情况紧急的认定,防止错误保全。

 

签发严格,程序规范。对审查符合采取保全措施,在当事人交纳保全费后,立案法官要制作保全裁定书,由立案庭长、分管院长审查签发后方能采取保全措施。

 

硬件到位,保全及时。该院立案庭配备了专用警车,在执行保全的时候可以迅速前去发放裁定进行扣押。

 

去年以来,该院立案庭办理的诉前保全案件,进入审判程序后大部分调解结案,个别进入执行程序的也会全部执结,有效地缓解了执行压力,化解了社会矛盾,取得了良好的司法效果与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