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 把司法宣传列为一把手工程

  11月2日,徐州中院召开由全市各基层法院院长、市中院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全市法院新闻宣传工作会议。徐州中院院长李后龙在会议上要求,全市法院要进一步强化对司法宣传工作的领导,把宣传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作为法院的一项全局性工作来抓。

  会议传达了全省法院新闻宣传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了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林祥国和省高级法院院长公丕祥的讲话,回顾了五年来徐州法院的宣传工作。在此基础上,李后龙院长对下一步全市法院宣传工作提出四项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宣传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列入单位和部门工作的重要内容,亲自抓、重视抓宣传工作,“一把手”要出题目、出点子、经常调度并参与宣传组织策划,要为宣传工作配备专职宣传干部,充实宣传队伍,健全司法宣传工作责任制;二是明确重点,加强策划,不断增强宣传工作的有效性和影响力,围绕“三项重点工作”、能动司法、争创全国一流法院、“两会”主题等内容进行宣传,使宣传工作更加深入和广泛;三是扎实做好审务公开,高标准推进网络宣传工作,在两级法院全部建立外网的基础上,秉承建设一流网站的指导思想,丰富网络宣传内容和载体,做好网上舆情的引导工作,提高审务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四是严格管理,落实责任,切实把握舆论宣传的正确导向,要选择典型案件以案说法,通过案件宣传法院和法官,同时加强业务指导性案例的宣传。(刘秋苏)

  扬州 院长诠释宣传新思路

  日前,扬州中院专门召开党组会,传达贯彻全省法院宣传工作会议精神,扬州中院院长时永才指出,法院宣传工作极端重要,要从四个方面加以落实。

  要充分认识到法院宣传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要充分利用审判资源,通过宣传工作,发挥司法宣传的辐射作用,促进社会和谐。

  要在宣传上要有新突破。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大特色工作系统推进的力度,加大重大审判执行活动的宣传、典型案例的宣传,让法官走进社会、走近群众,真正为社会服务、为百姓服务。

  要在扩大宣传的影响力上要有新作为。充分利用好各类媒体,系统宣传典型案例,促进平安扬州、幸福扬州建设。

  要在宣传管理上要有新思路。进一步规范新闻发布制度,加强法院网站建设,扩大法院工作影响力,积极构建与媒体互信、互动、互助的和谐关系。(刘俊)

  泰州 五项机制提升宣传质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法院宣传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泰州法院宣传工作的开展,近日,泰州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宣传工作会议,以“五项机制”进一步提升宣传工作质效。

  要明确一个意识——“新闻宣传也能出生产力”。进一步提升全市两级法院特别是主要领导对于加强新闻宣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加强宣传工作,进一步树立和维护泰州法院的良好形象,营造有利于公正司法的舆论环境。

  加强沟通协调,为新闻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一方面要加强法院内部宣传工作,另一方面积极与各级媒体加强沟通和联系,利用媒体的优势做大做强泰州法院的宣传工作。

  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考核管理力度,宣传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和“一票否决制”,以制度促工作,向制度要效益。

  进一步加大宣传报道的广度和深度,深入挖掘法院这一新闻“富矿”,多出精品。

  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将政治素质高、宣传业务能力强、热爱宣传事业的干警充实到法院宣传队伍,不断提升宣传工作能力和水平。

  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培成强调,法院的宣传工作要积极主动融入地方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深化重大主题宣传,强化新闻执政理念,积极主动地回应群众要求,推进司法公开,树立司法公信力。(于波 陈其海)

  宿迁 着力构建大宣传格局

  “您认为本院或本部门还有哪些工作需要纳入宣传,您对我院司法宣传工作还有哪些意见或建议?”11月上旬,宿迁市法院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了公丕祥院长在全省法院宣传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决定以公院长的讲话精神为指针,全面构建“统筹协调、整体推进、运转顺畅、配合有力”的大宣传格局。宿迁中院宣教处分别向全院干警征询司法宣传工作意见,努力使宣传工作成为全院共性工作。

  进一步健全媒体联络机制,使法院与媒体之间形成互信、互动、互助的和谐关系。进一步壮大宣传工作队伍,各县区法院均抽调了一至两名既熟悉审判业务又具备较强新闻业务能力的干警专职搞宣传,目前,全市专职宣传骨干已接近20名,兼职宣传人员约200名。进一步加大管理考核力度,该市紧扣省院出台的新闻宣传工作考核实施意见及相应考核细则,结合宿迁实际制定了相关考核办法,各县区宣传完成情况除了以文件形式向全市法院通报,还分别邮寄一份给各法院院长,促进新闻宣传工作成为“一把手”工程。(宝林 赵青 承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