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校是不少年轻人向往的地方,可上军校也成了一些骗子的诱饵。119,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子,曹某、陈某两被告唱双簧以上军校为诱饵诈骗,结果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曹某家住通州区三余镇,其姐夫在武警总部工作。20088月,与曹某相识的女士为了让儿子上军校找到曹某,请曹某托其姐夫帮忙,曹某一口答应。随后两人来到北京,财迷心窍的曹某为了骗取钱财,请陈某冒充其姐夫与女士见面。陈某谎称能为李女士的儿子上军校提供帮助。其间,陈某提出需要花钱打理打理,于是曹某假装交给陈某一张银行卡让其使用。回到通州几天后,曹某谎称事情已经办妥,女士信以为真,便随曹某来到银行,转汇人民币128000元到曹某的银行卡上。办理汇款后,曹某还假装打电话给陈某,让陈某继续冒充其姐夫与女士通话。诈骗得手后,曹某将其中部分赃款用来挥霍。而这边李女士望眼欲穿,就是没盼来儿子的录取通知书,一次次询问得到的答复都是“被石家庄军校录取了,再等等。”9月下旬,眼看其他孩子都在学校上课了,心存疑惑的女士想曹某的父母要来其姐夫的联系方式,打电话过去,结果,真姐夫完全不知情这种违法的事我不可能办,而且也办不了啊!

 

通州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曹某,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曹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0000元;判处陈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000元;责令曹某、陈某退还被害人所有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