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军校为诱饵合伙诈骗 两男子分别领刑5年和3年
作者:丁薇 余勤 发布时间:2010-11-10 浏览次数:322
军校是不少年轻人向往的地方,可上军校也成了一些骗子的诱饵。
曹某家住通州区三余镇,其姐夫在武警总部工作。2008年8月,与曹某相识的
通州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曹某,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曹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0000元;判处陈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000元;责令曹某、陈某退还被害人所有损失。
军校是不少年轻人向往的地方,可上军校也成了一些骗子的诱饵。
曹某家住通州区三余镇,其姐夫在武警总部工作。2008年8月,与曹某相识的
通州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曹某,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曹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0000元;判处陈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000元;责令曹某、陈某退还被害人所有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