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偷同村人 这个小伙心太“狠”
作者:刘光亮 芦庆华 发布时间:2010-11-10 浏览次数:345
俗话说的好:兔子不吃窝边草。但被告人张强却不遵循“古训”,对自己的邻居下起了黑手,不仅自己判刑不说,还让家人在村里丢了颜面。近日,句容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
今年25岁的张强家住句容某行政村,初中还没毕业就辍学在外打工,由于没有精湛的手艺,加上在外打工比较辛苦,张强没干几年便呆在家不肯出门了。失去了固定收入的张强只能向父母伸手要钱,总觉得不过瘾的他想到了一条生财之道。2009年夏天的一天晚上,张强看到邻居王某家的大门敞开着,只见邻居王某酒后呼呼大睡,便顺手牵羊“顺”走了一部手机,价值人民币三百多元。尝到甜头的张强一发不可收拾,从2009年8到2010年6月间,张强共对邻居偷窃14次(其中2起未遂),被偷窃的物品有香烟、手机、电瓶车、自行车、老虎机等,价值6六千余元,最多的一个邻居被偷了三次,直到今年6月的一天深夜,张强推着偷来的助力车走在路上被巡逻的民警发现,才东窗事发。
2010年10月,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窃取之手段,盗窃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依法予以惩处。于是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