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起诉奶奶争赔偿金法官12次调解了心结
作者:姚秀金 李亚林 发布时间:2010-11-10 浏览次数:382
刘某因建筑施工意外受伤并不幸死亡,用人单位一次性赔偿其亲人各项损失共计43万元,并将该款汇入刘某母亲账户中。因刘某与林某未领取结婚证,对该笔赔偿款一家人协商,林某以其子刘某某的名义将其奶奶张某诉至法院,要求依法分割该笔赔偿款。
因本案涉及到祖孙、婆媳间亲情纠纷,诉前调解中心先后组织双方进行了9次调解,最终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案件转入民一庭后,该庭认为此案最好是通过调解方式解决,如一旦解决不好,必将加深亲人之间的感情危机。
庭审中,原告认为刘某死亡构成工伤,因其奶奶未满55周岁,故原告应得份额较大,要求依法分割30万元;而被告辩称,该笔赔偿款已经偿还了死者刘某生前所欠的债务近21万元。因双方分歧较大,承办法官经过两次调解,无果而终。后该庭安排一位审判经验较为丰富的法官担任审判长,并邀请一位常年从事社区工作的人民陪审员参与评议。法官、人民陪审员首先从亲情着手,拉近双方的距离,逐渐消除当事人之间的怨气,接着又从法律角度分析了案件的性质和双方的是非。最终在两名法官及陪审员的耐心工作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张某从赔偿款中一次性补偿林某8万元;原告刘某某由其母亲抚养两年,之后由其奶奶即被告张某代养直至成年;张某另支付2万元给林某作为刘某某的抚养费,并从赔偿款中支取18万元存入银行作为刘某某由张某代养期间的生活费用;在刘某某由其母亲林某抚养或张某代养期间,双方均享有探望的权利。
至此,一起亲情纠纷案得以成功解决,双方当事人对此结果均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