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法检两院联手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
作者:季燕 春秀 发布时间:2010-11-10 浏览次数:261
最高人民法院提出10月1日量刑规范化在全国法院全面试行的明确要求。日前,宿迁市两级法院、检察院专门召开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座谈会,就量刑规范化改革有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形成了《全市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以下简称《纪要》),下发全市法检系统予以执行。
《纪要》分为量刑建议、量刑事实证明责任、量刑事实调查与辩论、量刑释明四个部分共14条。其中,确定人民检察院是量刑建议权的行使主体。被告人、被害人或者被害人死亡而作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身份出庭的被害人近亲属及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也可以就量刑问题提出意见。对提出量刑建议的案件范围、提出方式等也作出明确规定。对于量刑事实证明责任由公诉机关即人民检察院来承担,其应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被告人有罪或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对被告人有利的量刑事实,则应提供相关证据或线索。此外,《纪要》还明确规定了独立的量刑程序。被告人不认罪或者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案件,被告人、辩护人仍然可以就量刑进行辩论。在裁判文书中以及判决后就量刑情节、具体方法等量刑情况予以释明。
与此同时,宿迁法院还采取专题向市委、市人大、市委政法委汇报、开量刑规范化示范庭、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全员培训、邀请专家授课等方式,迅速、全面地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