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0日下午,张家港法院对原工商银行张家港支行行长助理兼公司业务科科长施某受贿一案公开开庭审理,本案是该院今年以来受理的第3起银行干部职务犯罪案,为此专门邀请了全市300余名银行职工参加旁听以引起重视。

 

检察机关指控,20066月至20091月,被告人施某在担任工商银行张家港后塍支行行长、大新分理处主任、大新支行行长期间,利用其负责对企业贷款申请审批、授信额度确定、贷款使用监管等职务便利,先后10次收受相关单位人员所送的现金、现金支票及购物卡等,共计价值人民币39.3万元。对检察机关的指控,被告人施某没有提出异议,基于案情法庭没有当庭作出判决。参加旁听的银行业内人士表示,旁听庭审活动为广大银行职员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敲响了预防职务犯罪的警钟。信贷干部因资金调控权力较大,必须增强自律意识,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银行系统也应进一步健全内控机制,从制度上预防腐败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