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无锡崇安法院着力规范对缓刑人员的考察帮扶工作,三年来,该院判处的21名缓刑人员无一被收监、无一重新犯罪。

 

完善缓刑人员档案制度。对每名缓刑人员建立个人档案,将其执行依据、缓刑期限、联系方法等基本情况以及思想报告、思想表现和违法违纪等情况全部登记在案,全面掌握缓刑人员的日常表现,便于日后管理。

 

实行承办法官责任制度。明确案件承办法官为缓刑人员的帮教者,使每名缓刑人员与法官保持联系,不脱离管理和考察。

 

严格缓刑被告人汇报制度。要求缓刑人员在考验期间每季度向法院写一份思想汇报,以便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情况,及时发现、共同矫正缓刑人员的不良思想苗头及错误倾向,并展开针对性的疏导、教育和其他帮助。四是坚持定期回访考察制度。每年定期向执行机关和社区发放缓刑考验人员回访考察表,并深入缓刑人员所在社区了解其思想改造情况。同时,定期召开缓刑人员座谈会,研究和规范缓刑人员考察帮扶工作,准确掌握缓刑人员在缓刑考验期间的表现情况和执行机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