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东台法院创新举措,积极开展司法建议工作,不断提升助推社会管理创新的实效性。今年以来共发送各类司法建议26条,受到反馈17条,取得良好的效果。

 

该院专门出台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司法建议的办理工作,形成全院各部门广泛参与的格局。司法建议一般由案件承办法官或合议庭提出,报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长层层审核后,经院长签发,由审管办统一编号建档。严格按照规定制作司法建议文书,统一司法建议文书样式。

 

该院细化司法建议内容,增强司法建议的针对性,不断提升司法建议的质量。对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注重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认真筛选和撰写司法建议的内容,充分阐明提出建议的理由和根据,运用易于被有关部门或人员重视、采纳接受的表述方式。2009年,该院就金融危机影响下出现的弃企逃债现象向东台市委发出司法建议,引起东台市委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东台市委祁彪书记专门作出重要批示。该院唐洋法庭针对一住校生睡觉时从宿舍上床跌落受伤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对在校学生的安全问题展开调研,向相关提出加强对学生在校安全管理和统一学生床规格的司法建议。相关部门收到司法建议后,立即采取措施加以改进。此举受到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的广泛好评。

 

该院明确审管办专门负责司法建议的管理和协调工作,跟踪回访司法建议的效果,及时了解相关单位对建议的采纳、落实情况,力求将建议事项落到实处。将考核机制引入到司法建议工作中,每年度开展一次优秀司法建议评比活动,既在法院内部进行评比,同时注重结合司法建议的内容和对象,邀请相关部门、单位参与评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