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网吧地方狭小,身体碰撞也在所难免。可是被撞人者却不依不饶,将撞人者摁倒在地,眼见自己吃亏,撞人者将一把水果刀捅向了对方,结果一个受重伤,一个被判刑。近日,句容法院审理这起故意伤害案件。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0620日下午,被告人王某在句容市华阳镇某网吧上网期间与被害人李某不慎相撞,后发生冲突。被害人李某乘被告人王某不备,将其蹬倒在地。被告人王某爬起后用随身携带的的水果刀捅其左腹部一刀,致其腹部内出血、小肠破裂。经句容市公安局法医鉴定:被害人王某的损伤程度属重伤。后被告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201010月底,经法官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因琐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予以惩处。考虑到王某犯罪后能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其行为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刘宁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能自愿认罪,并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其行为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确有悔罪表现,于是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