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轻人网吧内撞出“火花” 持刀伤人获缓刑
作者:刘光亮 鲁永隽 发布时间:2010-11-08 浏览次数:461
由于网吧地方狭小,身体碰撞也在所难免。可是被撞人者却不依不饶,将撞人者摁倒在地,眼见自己吃亏,撞人者将一把水果刀捅向了对方,结果一个受重伤,一个被判刑。近日,句容法院审理这起故意伤害案件。
经法院审理查明:
2010年10月底,经法官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因琐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予以惩处。考虑到王某犯罪后能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其行为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刘宁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能自愿认罪,并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其行为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确有悔罪表现,于是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