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法院热心关注妇女儿童维权问题,该院立案庭“妇女儿童维权岗”始终为处于劣势地位的妇女儿童提供全方位优质诉讼服务。

 

108日上午,大丰法院诉讼服务大厅立案窗口出现感人一幕:一位年轻的母亲眼含热泪领着年幼的女儿跪谢立案法官。上午830分,一位年轻母亲抱着她可爱的小女儿,流着泪水来到法院立案大厅“妇女儿童维权岗”,请求法官们帮帮她。经立案法官耐心了解得知,这位年轻母亲姓王,家住市区,丈夫在外包养“小三”长期不回家,近段时间,王女士的丈夫变本加厉,多次殴打王女士并要求王女士给五万元钱。王女士哽咽着说:“他催着我给钱,要不然就打我,派出所处理了好几次也没用,我想问问你们我现在该怎么办?孩子现在还小,但想到她爸那个样子,有时我都不想活了。”

 

听完王女士的哭诉后,立案法官一边稳定其情绪,一边进行开导。法官告诉王女士,这种情形属于家庭暴力,受害人首先要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紧急情况下首先可以报警求助,其次可以向所在社区、妇联寻求帮助。如果要追究其丈夫的法律责任,可在证据确凿情况下起诉其丈夫犯重婚罪或虐待家庭成员罪,还可以起诉要求离婚。同时,立案法官安慰王女士:“你的女儿这么漂亮、乖巧,你要好好地把她抚养成人,你如果寻了短见,不但自己丢了性命,而且便宜了第三者,你忍心丢下自己可怜的女儿不管吗?你应该好好活着,活得有尊严,活得比他更好,……”经过半个多小时的耐心劝解,王女士表示不会再有自杀的想法,会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好好活下去,好好抚养自己的女儿。  

 

法官的真情相助,赢得了旁观者的热烈掌声。于是,立案窗口出现了文章开头感人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