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唐 上高速捡垃圾险丧命
作者:戚新明 发布时间:2010-11-08 浏览次数:354
为了捡垃圾,王某竟不顾生命危险走上高速公路,不料被飞速疾驰的客车撞伤。近日,王某将客车驾驶人和保险公司诉至高邮法院。
高邮市马棚镇村民王某平时以捡垃圾为生。
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审理,双方对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以及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无责任赔偿限额内首先进行赔偿均无异议,但对交强险赔偿不足的部分,阮某认为自己并无责任,不应赔偿。法院认为,阮某虽然无责任,但根据《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阮某仍应承担10%至20%,虽然阮某并非江苏人,但该起事故发生的江苏,且由江苏的法院受理,故《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对阮某也应适用。法院最终判决保险公司和阮某分别赔偿王某9923.6元和4962.4元。阮某当庭表示服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