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来,灌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积极探索执行工作新方法,刚柔并济追求执行工作的最佳效果,一方面穷尽各种措施保持高压态势,另一方面又从执行外围入手,运用亲情、基层组织、家族、代理人四位一体的乡土模式进行思想传导和执行压力传递,巧妙化解执行案件。

 

亲友介入,利用亲情友情化解矛盾。遭遇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且态度蛮横时,积极消除当事人的对立情绪,侧重于从外围寻找突破口,巧打亲情牌,利用被执行人明法明理的亲属去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利用亲情攻势以达到“曲线执行”之目的。相继出现了弟弟替哥哥履行、父母替子女履行、姑爷替岳父履行的成功案例,较为有效地实现了执行措施运用的最优化。

 

组织介入,利用基层组织化解矛盾。积极邀请执行协助员参与执行,充分利用执行协助员扎根基层、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着重于讲清道理、讲明法理,有效地将法律政策宣讲到位。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是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利用农村基层组织便于协调和处理各方面的利益和矛盾的职能优势,将相关法律法规、拒不履行义务的后果等普及到涉执群众中去,运用组织优势给予压力施加,以促进自动履行。

 

宗族介入,利用长辈威望化解矛盾。根据宗族观念在农村社会根深蒂固的特点,充分引用其在生活积极、有益的因素,与村里德高望重的长辈们进行法律思想交流,并通过他们的协助,运用族中长者在生活中“说一不二”的地位,给被执行人施加宗族压力,使当事人在合力的作用下纠正自己的错误观点,重新正确认识问题,促成法律义务履行。

 

代理人介入,利用职能服务化解矛盾。在案件执行过程中,针对涉农案件大部分请代理人参与诉讼的特点,依托代理人知法明理的工作特征,运用代理人在经过诉讼阶段已取得申请人信任这一契机,进行思想教育疏导工作,通过他们的协助将法律法律及相关信息传递给申请人和被执行,进行一次个案普法,促使申请人消除执行疑虑,被执行人转变认识自觉履行义务,有效缓解执行干警的工作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