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堪忍受丈夫的长期打骂,妻子用“毒鼠强”投入饭菜中,意欲杀死丈夫,未遂。近日,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故意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

 

被告人黄某因平时经常被其丈夫吴某辱骂、殴打,而怀恨在心,遂于201262日傍晚,乘在厨房煮晚饭时,从堂屋桌上装老鼠药(毒鼠强)的塑料袋里,用左手捻了一点老鼠药(毒鼠强)放在灶台上加热的红烧土豆中,意图让丈夫吴某食用后身体不舒服。吃晚饭时,被告人黄某将红烧土豆端给吴某食用,其儿子小海(未成年)食用时,也未阻挡,后吴某和小海一起将红烧土豆吃完。饭后不久小四肢抽搐,吴某和被告人黄某请邻居开车将小海送至南通大学附属医院抢救。在抢救期间,吴某亦出现和小海相同症状,后摔倒,导致头部受伤,值班医生又立即对吴某进行抢救。因抢救及时有效,吴某和小海现已无生命危险。经法医学鉴定,被害人吴某头部受伤,导致左颞硬膜外血肿、右颞及额叶挫伤血肿,其损伤程度为轻伤。经鉴定,被告人黄某罹患精神发育迟滞(轻-中度),具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某采取投毒手段,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黄某罹患精神发育迟滞,在实行故意杀人犯罪时,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本案中被告人黄某与被害人吴某一起生活数年,吴某经常打骂黄某,对激化矛盾存在过错,本案系婚姻家庭矛盾激化引发的刑事案件,可酌情对被告人黄某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黄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