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寻求刺激身陷色情网络 法官耐心帮教终劝浪子回头
作者:高山 卢维玉 发布时间:2010-11-04 浏览次数:387
年仅17岁的高某是江苏如东人,高中毕业后就一直闲适在家,仅靠上网打发时光。可能是觉得生活过于平淡,他开始悄悄关注一些色情网站,并且以注册名为“麻仓叶”的身份,在网站名为“迷失少女天堂”的色情网站上担任版主,从2009年3月开始,他参与管理了该网站下的四个子版块以及1000余张淫秽图片。
2009年4月,如东县公安局网络安全监察大队发现县内有一网民参与“迷失少女天堂”的网站管理,遂迅速立案侦查,并于同年11月20日将高某传唤归案,高某对上述事实供认不讳。
如东法院审理后认为,高某管理色情网站、传播淫秽图片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而鉴于其实施犯罪行为时不满十八周岁,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遂依法判处高某管制一年,并没收作案工具联想电脑一台,上缴国库。案件审理结束后,如东法院少年法庭还专门派出了三名“法官妈妈”,在充分了解高某的身心健康状况、个性爱好、家庭情况、成长经历等情况后,到其家中对其进行耐心教育和心理疏导,这使得高某十分感动,再三表示自己将认真悔过,争取做一个有益于社会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