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商因“房子没卖完”拒付设计图余款遭诉讼
作者:胡子静 颜士和 发布时间:2010-11-04 浏览次数:370
房产商以设计图纸不合要求,导致房子没卖完为由拒付设计制图余款,建筑设计公司怒将房产商诉至法院。
原告淮安市现代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诉称,原、被告在
被告房产商韩某辩称,原告的设计图纸不符合我们的要求,导致我们的房子还有四十多套没有卖出。
法院审理后查明,
法院认为,原、被告之间签订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双方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被告辩称原告提供的设计图不符合要求,因其未能提供相应的证据,故对被告的辩解不予采信。原告要求被告给付设计费余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