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外出打工已经成为农民提高家庭收入的一个重要手段,但对于已婚夫妻来讲,一方常年外出打工也使得夫妻长期两地分居,为婚姻增添了许多不稳定因素。近日,金湖县法院审结了一起因妻子外出打工有外遇导致丈夫起诉离婚的案件。

 

陈某与李某从小在一个村里长大,两人还是小学同学,可谓是青梅竹马。双方经自由恋爱后于199612月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一直很好,是村里公认的模范夫妻。2004年春节期间,看着同村外出打工的小姐妹收入颇丰,李某便与陈某商量节后去苏州打工。不料,李某自从外出打工后5年间极少回家,即使偶尔回家也对陈某和孩子的态度冷淡。此后,陈某经多方询问,才知道自己的妻子在苏州打工期间已经有了外遇,面对丈夫的愤怒,李某对此事予以默认。不甘心的陈某多方努力,但李某一直无动于衷,声称对陈某已经没有任何感情要求离婚。但是双方对共同财产分割一直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万般无奈之下,陈某于201087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解除与李某的婚姻关系,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在庭审中经法官主持调解,原、被告就共同财产终于达成一致意见,一段曾经人人称羡的婚姻就在这一份调解书中匆匆谢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