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大战”两败俱伤 都是石头惹的“祸”
作者:刘光亮 鲁永隽 发布时间:2010-11-04 浏览次数:368
近日,句容法院审理了一起因石头而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经法官审理查明:原、被告两家系同村左右邻居关系,多年来一直和睦相处。2010年6月的一天上午,原告李某偶然间发现被告王某及其丈夫在自家的石头堆里搬石头,觉得很惊讶便上前进行阻止,两被告不以为然“不就是用点你家的烂石头么,至于吗?这么大惊小怪的……”原告王某听得很气愤“石头虽然不值钱,但是是我家的,再说了,你要用总的跟我吱一声吧……” 三人争争吵吵,互不相让,越吵越气,越气越吵,顷刻,三人便厮打成一团。厮打中,原告全身多处受伤,头面部红肿严重。围观群众急忙报警并将李某送进医院进行治疗,为治疗伤情,原告共用去医疗费3000多元。出院后,李某家人向王某讨要医药费,在遭到拒绝后,李某向句容法院起诉,要求两被告赔偿受伤后各项损失。2010年10月,经法官调解,最后双方达成协议,被告王某及其丈夫赔偿原告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共计人民币5000多元。
此起纠纷不得不让人想起“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况且,远亲不如近邻,何必因区区柴草大动干戈,赔了夫人又折兵呢?其实,邻里纠纷无大事,只要互相体谅,设身处地为对方着想,相信没有解不开的“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