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在开展三项重点工作过程中,积极探索化解行政争议的新方法、新途径,采取引入专家指导,参与行政争议协调化解,探索案外协调工作,积极化解矛盾的“引进来”、“走出去”方法有效化解行政纠纷。今年以来,新沂法院利用该方法有效化解行政争议11件,受到原告及行政机关一致欢迎。

 

“引进来”即对于涉行政管理专业性较强的行政争议,工伤认定、卫生行政管理等行政纠纷,邀请相关行政管理领域的专家为原告开展专业的指导,就相关行政执法专业问题及法律法规规定向其进行讲解和释明,并针对原告提出的问题进行答疑解惑。“走出去”即把协调工作延伸到案件审理之外,对于审结以后合议庭认为仍存在协调基础的案件,承办法官将协调工作延伸到案后,甚至争取二审法院对协调工作的支持,力求行政争议的最终化解,做到 “协调工作贯始终,定纷止争无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