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法院推行“压力管理”审管模式取得良好效果
作者:何寿青 周启泉 发布时间:2010-11-03 浏览次数:257
“近年来高邮法院以落实目标责任制为核心,力推‘压力管理’审管模式,促进了队伍和业务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请市政法委向全市政法部门推介法院的做法,在抓好政法‘三项重点工作’中积极推进队伍和业务建设的管理创新。”这是日前高邮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沈兴华在该院工作信息上所作的批示。
近年来,高邮法院积极探索“压力管理”审管模式,着力打造院领导、部门负责人、一线法官审管压力传递体系,以此促进审判质量和效率的持续提升。
高起点锁定工作目标。2008年初,面对全院质效排名持续退位的严峻态势,该院党组认为,质效落后的主要原因是审管压力的欠缺。对此,该院结合工作现状,鲜明提出力争全市第一审管目标,并据此要求职能部门细化目标任务,以全市业务条线指标第一名为标准,制定出台百分制考核办法,将审管压力分解落实到每个部门和每位法官。2008年底,该院质效水平已跃居全市第一并保持至今。
严要求加大问责力度。问责是保持压力的有效手段,该院专门建立了审管问责制度体系,每季度对部门和法官重点指标得分进行考核通报,责成排名靠后两位部门负责人和五名法官书面向党组说明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对年度排名靠后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对长期落后的重点指标,该院还启动了单项问责措施,逐项分析落后原因,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奖先进营造争先氛围。注重典型示范,加大奖励力度,变被动承受压力为主动争先创优,专门市委汇报,制定奖励办法,对质效业绩优异的法官给予物质和精神双重奖励。同时将质效评分纳入晋升、晋级的综合考评范围,该院在选拔中层干部过程中,质效得分占考评总分的百分之五十。
常预警不断传递压力。充分发挥审管办的枢纽作用,积极推进效能监察与管理,由点到面、由静到动,不断加大质效考核的频次与范围,要求始终盯牢各项指标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异常,迅速分析问题,切实做好预警提示、追踪评析、专项评查等各项工作,保持较高的质效意识和持续有力的审管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