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对案件执结是否满意、对案件终结执行是否认可,法官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有无吃拿卡要等违纪违规形象,今年以来,金湖法院实行执结案件、终结案件回访制度,进行跟踪督查,不仅有助于规范执行行为,改善执行作风,促进执行干警公正廉洁司法,而且在与当事人沟通中使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案结事了”,受到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该院实现案件执结回访制度在具体操作上,一是在案件立案执行时,向申请人发放问卷调查表,载明案件执行程序、执行风险提示以及此当事人对案件执结满意度、最高院“五个严禁”等内容,此表待案件执结后由申请人填写并报送院纪检监察部门备案。二是对程序终结的案件,由裁决科或合议庭以书面的形式,就案件为何实施程序终结等情况进行释法解答,以求得当事人认可。三是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随时接受公众监督和举报。在此基础上,由院纪检监察部门从每月执结的案件中按一定比例随机案,通过电话或书信的形式,向当事人了解案件执行情况以及干警在执行过程中的司法行为等。

 

该院自实行案件执结回访制度以来,执行案件质效有了显著提高,814件已执结案件和63件终结执行案件,没有发生涉执信访和干警违纪违规问题,当事人满意度达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