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审判管理是一项具体工作,那么管理审判则是一个系统工程。江苏省扬州市中级法院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扎实推进审判管理改革创新,实现从审判管理到管理审判的转变,有效促进了全市法院审判质效的提高。今年前三季度,在省法院通报的27项指标中,该院有17项指标在全省平均值以上。其中,有16项指标居全省前五位、9项指标居全省前三位。

  由单一型管理向综合型管理转变。从去年年底开始,该院以“强化五项管理、健全五项机制”活动为抓手,着力从司法政务、司法审判、司法业绩、司法队伍和司法行政等五个方面,切实推进法院内部管理的创新。突出审判管理的中心地位,进一步细化审判管理实施细则,明确管理责任,制定出台了《全市法院管理问责办法》,将审判业绩考核纳入追责、问责范围。建立分类通报制度,坚持通报到法院、部门和个人,并将考评结果与晋级晋职、评先评优挂钩,强化督查考核的实际效果。通过督查、通报、考核等形式,进一步抓好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提高审判管理的执行力。该院围绕审判质量管理、审判效率管理、审判流程管理、审判层级管理和审判绩效管理,该院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市法院审判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全市法院庭长审判管理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全市法院审判绩效综合考评实施细则》、《关于加强均衡结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各层面审判管理主体尤其是院、庭领导的管理职责,促进“全员、全面、全程”大审管格局日趋完善。

  实现由控制型管理向服务型管理转变。审判管理部门重新定位部门职责,由简单的控制型管理部门转向多元化服务型管理部门。实行上门指导、重点帮扶,帮助其找准问题症结,以促其尽快扭转劣势局面。突出院、庭长的审判管理责任,该院在历年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基础上,以签订《审执质效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形式,突出基层法院院领导、本院审判业务部门负责人在提高审执质效工作中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年初签订责任状,年末考核评比,对没有完成审判管理责任目标任务的法院和部门,严格追究责任,并视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建立法官审判业绩档案,突出法官个体的主体作用。注重将审判质效评估指标的主要内容与法官考评机制挂钩,把对案件的管理和对人的管理紧密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调动了法官的工作积极性,促使法官管理从他律逐步走向自律。

  实现由事后型管理向事前型管理转变。针对审判管理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通过通报、通知、电话、面谈等形式进行提醒。对审判质效指标整体退步的基层法院及时提醒、督促、指导,监控本院各审判业务部门重点指标运行,着重对审判部门落后及下滑指标进行剖析,提出相关应对建议和措施。将审判管理重心向基层转移,向基层定位,审判管理工作向基层法院、人民法庭延伸,促进全市法院审判管理工作整体向纵深发展。组织开展对基层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庭长审判管理工作考核以及审判绩效综合考评,提高基层法院、业务部门及法官审判管理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采取多种形式,积极谋划加强基层审判管理的有效对策,从案件质评、司法统计、审判流程管理、审管信息调研等多方面,加大对基层审判管理工作的指导力度,重点加强对审判质效落后法院及法庭审判管理工作的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