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通州法院创新司法为民举措
作者:金永南 发布时间:2012-10-12 浏览次数:475
今年的中秋节,家住南通市通州区二甲镇通运桥村的曹老汉老人露出了舒心的笑容,赡养问题终于有了着落,在三余法庭顾慧华副庭长的就地协调下,老人入住当地敬老院。这是通州法院今年以来推进法官进村入居化解矛盾的一个缩影。
曹老汉老人已年近八旬,由于年老体迈,身体一年不如一年。虽生有二子二女,但为养老问题,子女间却争吵不休,去年曹老汉曾诉至法院,经调解达成了轮流赡养的协议。由于种种原因,调解协议并未能得到真正执行,老人生活仍没有着落,成为影响当地镇村社会稳定的一大隐患。今年9月初,通州法院三余法庭王冬副庭长根据计划在二甲镇通运桥村排查社会矛盾纠纷时,该村的村主任卫苏宁将曹老汉家的情况向王庭长进行了通报。王冬副庭长在详细了解情况后,迅速安排人员前来处理。9月7日,老人的赡养问题即得到解决。
“要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的司法方法践行司法为民,让老百姓打官司‘低门槛’、‘零障碍’,用法官‘多跑脚’来换当事人‘少折腾’!”今年1月,刚刚到任的通州法院刘碧波院长在摸清全院工作情况后,迅速对司法为民工作作出部署,提出在全区建立十五个规范化的法官驻村居群众工作室,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助力基层和谐稳定。今年3月23日,首个法官驻村居群众工作室在通州区兴仁镇徐庄村揭牌。通州区区委副书记陈永红对此予以高度评价,认为法院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很有创意,设立法官驻村群众工作室既是法治惠民的一件实事好事,也是落实南通社会管理创新全国典型培育城市、通州四大行动计划等各项工作的一个具体行动和体现。
提起法官驻村居群众工作室化解矛盾纠纷,通州区先锋镇双盟村祁海宝书记深有感触:“如果没有法官驻村居群众工作室,村里一起民事案件就要转刑事案件了!”该村葛某的母亲早年离家出走,其父14年前即与带有一子的周某同居。就在葛某之父欲提起离婚与周某结婚之际,葛某之父却因车祸不幸身亡,并获赔30多万元。为处理赔偿款及家庭财产,今年8月,周某之子与葛某发生冲突,并致伤葛某,公安机关对周某之子予以行政拘留。通州法院张芝山法庭驻村法官孙进获悉后,9月4日,在周某之子释放的第一时间邀请了镇、村领导在群众工作室内进行调解。通过法律、道德、亲情等各方面的引导、劝说,葛某同意在拆迁安置中给予周某45平方米住房一套及10000元,双方还就其他财产的分配达成了协议,一起可能“民转刑”的纠纷就地得以及时化解。
法官驻村居群众工作室在倾力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同时,还结合矛盾的调处,就地培训民调员,传授调解经验,指导大学习生村官开展民间常见纠纷调处工作。设立数月来,15个群众工作室的驻村法官共排查矛盾46起,化解诉外矛盾33起,开展巡回审判971次,普法宣传12次,得到基层干群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