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院上门开庭,不但帮我解决了养老问题,而且缓和了我们的家庭矛盾。”这是日前高邮法院在该市龙虬镇兴南村年逾七旬的孙老太家中开庭结束后,孙老太发出的由衷感激。当日孙老太与其两个儿子的赡养纠纷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下,顺利调结。至此,高邮法院今年受理的6件赡养纠纷全部调解结案。

 

今年以来,为扩大案件审理的社会效果,高邮法院针对赡养案件当事人年龄偏大、行动不便的困难,规定赡养案件一律纳入巡回审判范畴。同时对审理此类案件的法官作出了三项要求:一是注重陈情说法。将伦理道德、亲情观念与法律规范紧密结合起来,深入探究导致家庭矛盾的背景和真实原因,有针对性地采取对策措施,努力减少和缓解诉讼本身对于家庭成员情感的破坏;二是注重协调化解。将调解工作贯穿审理赡养纠纷的全过程,全力组织诉前、诉中调解,灵活运作多种调解方法,化解当事人积怨,促进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三是注重社会效果。在审理过程中,主动征询当事人所在单位或社区乡镇以及周边群众的观点和意见,邀请基层干部参与协调,依法组织群众旁听庭审过程,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