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是指国家司法机关通过专业化的程序和方式适用法律解决案件纠纷的专门活动。[1]能力,根据《辞海》解释,”通常是指完成一定活动的本领,包括完成一定活动的具体方式,以及顺利完成一定活动所必需的心理特征。”[2]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的若干意见》出台距今数载,但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仍然意义重大。人民法院的司法能力建设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提高司法能力是坚持和加强党对法院领导的必然要求,也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必然选择。对法官来讲,提高司法能力,就要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主题,全面做好审判工作。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出《关于在全员岗位大培训中开展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活动的通知》,要求全国各级法院要加强司法能力建设,进一步有效提升队伍素质,提升审判质量,提升司法公信力。金阊区法院结合自身实际,将”两评查”与审判质效管理齐抓共管,不断创新方式方法,蹚出一条提高基层法官司法能力的科学发展之路。

 

 

一、以”微格庭审评查”为抓手,提高基层法官庭审能力

 

为切实提高法官庭审能力,我院首创”微格庭审评查法”,推出了一套适合庭审特点、全面展示庭审细节的评查流程,为当前全国正在开展的庭审和裁判文书”两评查”活动提供了一条探索性思路,并取得初步成效。4月1日,《人民法院报》头版头条以《回放庭审”慢镜头”,评查较真”微格化”》为题,报道了金阊法院这一创新做法。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周泽民给予批示肯定。

 

金阊法院”微格庭审评查”坚持”全员参与、突出重点,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充实力量、加强领导,科学安排、统筹谋划,精心组织、确保落实,把评查与改进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确保通过评查实现基层法官庭审能力的提升。

 

深理念、重部署,健全”微格庭审评查”机制。一是以提升能力为目标,转变对评查工作的认识。针对个别群众对庭审活动投诉的情况,金阊法院将强化法官庭审能力作为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抓手,正确理性面对群众司法关切,破除以往庭审评查就是对干警个人能力评价的狭隘认识,在法院工作要点中首次提出要借助科技手段着力提高庭审能力和审判质量,进而提升全院的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为”微格庭审评查”这一创新举措的出台奠定了良好的认识基础。二是以工作需求为导向,引入微格庭审评查理念。根据最高院”以评查促培训、以评查促提高”的工作要求,推出”微格庭审评查法”,对庭审进行全程摄像,将影像制作成多窗口视频,同时显示法官、原告、被告、旁听席在庭审中的表现。评查人员和被评查法官一起观看庭审”慢镜头”实况,现场点评和自评,找出庭审不足、提出意见建议,改进之后再进行模拟庭审,对比前后效果,使法官庭审能力通过评查得到普遍提升。三是以组织领导为根本,推进微格庭审评查工作。根据年度工作思路,专门成立”微格庭审评查”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评查筹划、协调工作,形成分管院长挂帅、审管统筹协调、庭长督促落实的运行机制。配备专门网络管理人员,到苏州科技大学等大、中院校学习微格教学技术,做好评查的设备维护和技术保障工作。同时,组织全体干警深入学习《庭审程序规范》、《庭审考核规定》等制度规定,为活动开展提供坚实保障。四是以发挥效能为目的,营造微格庭审评查氛围。把开展”微格庭审评查”作为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的具体载体。由审管部门会同办公室、研究室共同制定”微格庭审评查”办法和评查标准。同时,根据各部门案件总数,明确办案法官全年微格庭审评查数量不低于总办案数量的5%,评查结果列入对部门、法官的岗位目标考核,实行奖优罚劣,为评查活动持久健康开展注入内在动力。

 

精设计、细流程,强化”微格庭审评查”功能。一是确保评查过程的精细流畅。”微格庭审评查”办法规定,评查工作实行”六步法”,分别是”影像制作”、”现场回放”、”集中点评”、”自查自评”、”模拟庭审”、”教育培训”。二是体现评查方式的便捷高效。评查形成例会制度,每周固定时间进行集中评查。评查人员通过网络终端,实现了对多个参评庭审的集中评查,解决了以往庭审考核中时间、空间、人员的受限问题。三是实现评查结论的科学利用。设置庭审程序、庭审效率、庭审艺术、庭审形象四方面十六小项评比项目,实行量化打分。”微格庭审评查”结论作为法官业绩的重要内容,记入法官业绩档案。对评为优秀的庭审活动,定期组织全院法官观看庭审录像,集中观摩学习,并由案件承办法官进行经验介绍,实现法院整体司法能力和审判质量的提升。

 

严评查、评促改,凸显”微格庭审评查”成效。一是实现庭审评查由”印象化”向”精确化”转变,评查结论更为科学。”微格庭审评查”通过案件”慢镜头”回放,案件评查流程成为”阅卷式”评查,评查人员根据庭审录像中暴露的缺点按点扣分,量化打分,评查结果更为客观、公正。二是实现庭审评查由”走过场”向”动真格”转变,评查教育更为深刻。以往庭审评查只给出最终评查结果,被评查法官对结果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微格庭审评查”点评人员能随时”叫停庭审”,被评查法官与评查人员通过观看录像的形式共同参与到评查过程中,过去庭审中一些未引起重视的”细枝末节”问题均能得到不同程度的反映。三是实现庭审评查由”看热闹”向”看门道”转变,评查影响更为深远。”微格庭审评查”打破了评查在时间、空间、人员上的限制,所有法官都可以旁听评查过程,在对别人案件的庭审评查中也发现了自己身上的不足,受益匪浅,实现了评查效果由被评查法官个人向全院的辐射。

 

微格庭审评查法”以实实在在的创新举措将上级领导的要求贯彻到实处,填补了法院庭审教学与评查”复盘式”点评的空白。这一评查将法院司法能力建设与法官执法办案实践有机结合起来,以日常审判工作为平台,充分发挥了”现场教学”的优势,在提升法官庭审能力上取得了新进步。

 

二、以”第三方文书评查”为抓手,提高基层法官裁判文书制作能力

 

第三方文书评查”,即邀请新闻记者、群众代表、法学教授、中学教师、知名律师,按照上级法院裁判文书评查指导标准,以无关”第三方”身份介入裁判文书评查工作的创新评查方法,实践证明该方法取得了良好效果,有效提升基层法官的裁判文书制作能力。

 

一是邀请苏州媒体政法新闻记者,组成”排访排炒组”参与评查。发挥新闻记者善于”挑刺”的特长,集中评查裁判文书中易于引起涉诉上访及媒体炒作等较大负面影响的瑕疵。二是邀请苏州大学法学教授,组成”法律较真组”参与评查。发挥法学教授在证据规则适用与法律适用方面理论功底厚实的优势,重点评查裁判文书中证据链条、证据与事实之间的证明关系、法律条文引述等问题。三是邀请运河社区群众代表,组成”大众评审组”参与评查。运用群众眼光与群众思维评析裁判文书中的事实叙述及裁判说理等部分,确保每一份裁判文书都是群众看得懂、弄得明的。四是邀请苏州一中三元分校语文教师,组成”文字规范组”参与评查。发挥语文老师文字功底扎实的优势,重点评查裁判文书表述规范、用语规范,确保裁判文书文义、语法正确;无错字、别字及漏字;无标点使用不当;结构完整、层次分明、逻辑严谨。五是邀请市内知名律师,组成”律师把关组”参与评查。发挥律师司法实践经验丰富的优势,宏观评查文书首部、主文及尾部整体机构,微观评查事实认定、争议焦点归纳、证据认定、裁判说理、实体处理及法律适用等部分,确保文书质量整体过关。

 

通过将裁判文书交由”第三方文书评查组”进行评查,由评查组从各自专业角度并结合自身特长仔细研读评查,肯定优点、查找不足,提出建议,基层法院法官全面提升了司法业务能力。裁判文书作为司法活动的有形产品,也直接公开展示法官队伍司法能力、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

 

三、以”强化审管”为抓手,优化审判质效促提高司法能力

 

审判质效是法官司法能力的数据化指标,司法能力的提升最终落实在质效指标的优化上。同时,一名司法能力较强的基层法官,也应展现出较好的调解、服判息诉、均衡结案等能力,具有质效数据意识,关注质效指标提升。因此,应牢牢抓住审判管理主线,按照”构建一个体系,搭建一个平台,整合一套机制”的思路,不断完善审判管理职责体系、审判管理工作平台、审判管理运行机制,有效推进全院审判绩效稳步提升。

 

构建审判管理职责体系,优化审判质效促提高司法能力。一是突出绩效管理的层级管控。始终将审判管理定位为”一把手”工程,党组在机制设置、人员配备、运行模式上倾心关注。分管院长要实现从”幕后”到”幕前”的角色转变,直接进行督促、指导、管理和协调。不断完善分工明确、运转协调的全院审判管理组织体系,营造全员参与氛围,增强审判管理责任的压力传递,从而形成以一把手院长挂帅,分管院长牵头,审管统筹协调、庭长落实到位,法官操作规范的审判管理体系。二是突出审管部门的管理权威。突出审管办综合管理的协调作用,在其职权上实行”一个漏斗向下”,从院级层面上赋予审管办管理权威,强调全院质效指标的优先性和重要性。同时赋予审判管理部门对业务部门工作计划、人员结构调整的建议权,在策划审判工作重大事项过程中听取审管部门关于审判运行的意见和建议。三是突出业务庭长的管理职能。按照江苏省院《加强庭长审判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将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作为庭长管理的目标导向,明确庭长为部门审判绩效第一责任人,要求庭长必须成为本部门审判质效管理专家。通过庭长将优化审判管理的理念渗透至一线办案法官。

 

打造审判管理工作平台,优化审判质效促提高司法能力。一是严格数据分析点评,构建跟踪督办平台。明确业务庭长作为本庭案件信息录入工作的管理人,负责案件信息录入的管理、检查和督促。审管办在案件质评中坚持”每月分析,每月通报、每月排名”,对信息录入不规范的,限时更正。二是立足质量考评体系,构建精细管理平台。应以铸造”铁案、精品案、和谐案”为目标,从细微之处入手,狠抓办案质量。组建全院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小组、案件质量评定委员会,将定期评查、重点评查、专项评查相结合,对裁判结果、庭审过程、裁判文书、归档卷宗全面评查。同时,通过庭审考核、裁判文书评选,督促审判人员提高质量意识。三是发挥审管职能优势,构建统筹协调平台。注重审管办与业务部门协作配合,努力畅通全院审管信息的交流渠道。充分发挥审判管理各个主体的不同作用,协调解决质效体系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实现单一管理向综合性管理的转变。通过审判管理平台定期对全年审判质效、优秀案件、疑难案件、调研成果、裁判文书全面评估,给予综合评价。同时,规范诉前调解和执行督促程序,严格控制调解和督促时限,避免诉前程序久拖不决。

 

提升审判管理运行机制,优化审判质效促提高司法能力。一是推行审判流程集约化管理机制。将审限管理、结案管理统一扎口于审管办,加强重要流程节点管理。对简转普、变更审限、诉讼保全的审理案件,委托评估、拍卖、变卖、执行款物交接的执行案件,由审管办会同监察室对流程节点和环节进行全程监督。统一调解、判决、执行案件的结案标准,定期对全院审限管理和结案管理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对审限内未审结案件实行个案跟踪,查找原因,逐案分析。二是强化审判运行均衡化的研判机制。始终倡导审判质效全院一盘棋的理念,促使部门负责人及案件承办人增强质效指标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在创亮点的同时,积极排查绩效”短板”,提出对策和改进措施,全力提升弱势指标。对涉及质效指标落后的部门,审管办及时提醒、督促、指导。三是完善审判业绩激励化的导向机制。在审判绩效考核方面,坚持目标引导与自我加压并举。不断完善审判质效指标的长效管理机制,把质效指标贯穿于个案审理的全过程,一切管理活动凭数据说话。案件审理到哪个程序,质效考核就跟踪到哪里,全面实行周督办、月评析、季考评制度。在此基础上,把结收案比、调解率、执结率、案件发改率、案件投申诉率等关键性指标,作为考核部门和法官业绩的重要内容,记入法官业绩档案,作为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主要依据。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基层法官最接近群众,纠纷形式最多样,审判任务最繁重。能否充分发挥基层法官的作用,真正把诉讼纷争化解在基层,维护基层的稳定和谐,是对人民法院整体司法能力的重大考验。不断创新方式方法,提高基层法官庭审驾驭和裁判文书制作水平,优化个人质效数据指标,必将进一步加强法官司法能力,提升司法公信力,谱写人民法官人民满意的崭新篇章。

 



[1]张文显主编:《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理论、方法和前沿》,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1,207页。

[2]《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9年版,第127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