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028下午6时,我正要下班,潘洪敏等6人来到我所在的徐州市鼓楼区法院开发区法庭,告诉我法院多次送达没有找到的被告伏某某、张某某被他们堵截了,我向庭长作了汇报,立刻带人将两名被告传唤到法庭。

 

潘洪敏等人是我手上“互易合同纠纷”案件的部分原告,2009年春天起他们与被告达成用小麦交换面粉或面粉制品(如面条、挂面)的交易;原告陆续将小麦交付被告后,被告记了账,没有及时将面粉等交付原告,而是出售给了他人;也没将货款返还原告而是将钱用来做其他生意。由于涉及的人多、所欠面粉量大,被告干脆躲了起来。因为长期找不到被告,今年9月潘洪敏等40多人分别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返还小麦或面粉。

 

因为已是下班时间,庭长又通知了其他4名法官加班处理这批案件。我们严肃的批评了被告的不诚信行为,告知其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及拒绝履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被告心服口服,表示愿意接受法院调解。根据案件特点,我们提出将面粉折价的调解方案,经反复磋商双方同意以现在市场价格每斤小麦0.73元折算现金给付原告。被告通知其家人拿来账本,在法官主持下双方开始对账,对账目清楚的案件出具调解书,被告承诺在明年春节前全部给付完毕。

 

晚上九点钟对账和送达调解书已近尾声,当听说被告所欠面粉的当地群众多达100多人时,庭长和我们研究要借此机会,将涉及被告的所有此类案件一次性全部解决,经过和被告做思想工作,被告同意由法院通知尚未立案的群众到庭,主持一并调解解决。

 

我们立刻打电话给当地人民陪审员老李和特邀人民调解员老赵,联系到当地村委会张书记。为节省时间,我们请张支书用村里的高音喇叭通知与此案有关的群众,当晚即可到鼓楼区法院开发区法庭立案、法院启动“夜间法庭”解决大家的问题。

 

半小时后,法庭的立案大厅里陆续来了100多人,有20多岁的姑娘、小伙儿,也有七、八十岁的大伯、大妈,还有怀抱孩子的中年妇女;见有没到法庭的,村民们还用手机打电话、发信息通知他们到庭参加诉讼,一时间立案大厅热闹非常。为了不让大家着凉,立案大厅的两台大型柜机空调全部打开制暖,法官们又从办公室搬出多台饮水机让村民们喝上热水。

 

调解员老赵和陪审员老李也来到现场,帮着调解和对账,村民们各自拿着自己的小账本儿,情绪稳定、秩序井然。由于人员多、账簿多、数额大小不等、记账不规范,对账工作量大、繁琐,法官们有的负责立案,有的负责一笔笔对账,有的负责登记,有的负责出具和送达法律文书。

 

经过整整一个夜晚的工作,至29日早晨600,共计调解结案122件,涉及金额少则26.2元,多则3000余元,涉案总额近8万元,这批群体性涉农案件全部得到圆满解决。村委会张支书握着几位法官的手连声说:“谢谢法官,你们主动出击,辛苦一夜,解决了困扰我们基层一年多的大问题。”

 

送走最后一个村民,天已是蒙蒙亮;深秋的清晨裹着浓浓的寒意,而我的内心却涌动着无限的温暖和快乐,沐浴着和煦的阳光我们又开始新的一天的工作;这一夜的工作将给我留下难以忘却的记忆。